一、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小组
组 长:丁宇 张继才
副组长:李莉 潘婧 黄涛
成 员:杨海云 涂庆丰 周冶芳 袁年兴 王哲 卢柯 梁东新 徐大庆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择优推荐。
2、选拔对象:本院2016级本科生。
3、初选名额:暂定10名,后期经过中期考核确定最终人选。
三、选拔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基础知识扎实,在校期间本专业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必须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三) 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在省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中获奖者;
2、具有研究潜质和创新能力,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公开发表期刊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者,或获得软件著作权者。
四、选拔程序
1、学院成立“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小组;
2、学院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布;
3、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申请表》交学院,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学院审核并排序。
学院对申报者的成绩、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
排序原则:
1) 按选拔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选拔成绩计算:选拔成绩=所修本专业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附加奖励分
平均学分绩点=(Σ(所修课程绩点×所修课程学分))/(Σ所修课程学分)2)选拔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课程平均学分绩、附加奖励分值、获奖级别及本人排名、英语级别及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平均学分绩=(Σ(所修课程绩×所修课程学分))/(Σ所修课程学分)
3)附加奖励分计算方法。
表1:省级以上大学生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的奖励分计算
类别
| 竞赛等级
| 排序
| 推免附加奖励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
| 排序第一
| 0.3
|
二等奖
| 0.2
|
三等奖
| 0.15
|
省级
| 一等奖
| 排序第一
| 0.15
|
二等奖
| 0.1
|
三等奖
| 0.06
|
说明:国家级项目排名第二的附加分均按排序第一奖励分的50%计算,依此类推,第六名以后的不计奖励分。省级项目排名第二的附加分均按排序第一奖励分的50%计算,依此类推,第六名以后的不计奖励分。同一项目既获得国家奖又获得省级奖的,奖励分不重复计算。
|
表2:论文与专利的奖励分计算
类别
| 排序
| 推免附加奖励分
|
被SCI或SSCI二区及以上收录的论文
| 排序第一
| 0.3
|
被其他SCI或SSCI收录的论文
| 排序第一
| 0.2
|
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
| 排序第一
| 0.1
|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排序第一
| 0.05
|
发明专利
| 排序第一
| 0.2
|
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 排序第一
| 0.03
|
说明:论文奖励附加分只限学生为第一作者;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论文必须已公开发表或被收录,录用待发表的论文不计算奖励分;专利、软件著作权必须已获授权。
|
五、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24日-10月31日:制定学院“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工作实施细则,进行选拔宣传,学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18年11月1日-11月8日:学院组织考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
2018年11月10日-11月13日:学院将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
文法与经济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上一条:文法与经济学院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细则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冶金类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