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从事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推动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促进本科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围绕“五育并举”、课程思政建设、“四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革命、教学数字化体系等重点任务开展研究,以高质量的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紧密结合我院教学实际,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项目促教改,以教改出成果,分批分类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具有示范和辐射作用的教改项目,要突出改革的创新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要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见实效,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见成效。

三、立项内容

(一)一流课程建设项目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全面开展一流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实施科学课程评价。围绕大“金课”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优化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探索多类型、多样化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

请申请人填报《文法与经济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

(二)教材建设项目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人才培养的主要剧本。教材建设不仅关系到学院教学与科研的水平,也关系到专业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师资水平、反映教学改革成果、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1.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须为2022版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

2)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院教师鼓励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编写教材。

3)新编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体现教育改革创新的实验、实习和实践类教材。

4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5)修订教材:2020年前出版的教材,经过长期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2.优先支持方向

1)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2)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3)结合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的实验实习实践课程教材。

4)能够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且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

教材建设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请申请人填报《文法与经济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 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结合学院近几年的教学改革成效,进一步凝练教学成果,扩大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下一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按照“提出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实施推广应用”的总体思路进行申报和培育,遵循“理论构建顶层设计方案制定实践探索”的路径,围绕如何解决教学问题形成自上而下的明晰主线,有针对性地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成果。

请申请人填报《文法与经济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见附件3)。

四、经费资助

本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依据改革的内容创新性,每项资助经费20000元。

五、申报资格要求

1.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应为我院在职教师。

2. 已获得校级或其他级别立项的内容相近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避免同一课题重复立项。

六、组织评审

1. 材料初审。对于上报的申请材料,根据立项原则和内容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2. 专家评审。根据专家组评议情况确定项目以及资助经费额度。

七、立项项目管理

1. 项目结题时间。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开始时间以批准立项时间为准。

2. 项目中期检查。立项项目自立项之日起5个月后,负责人需填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书》(见附件4,向学院提出中期检查。

3. 项目结题验收。立项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5、结题验收报告以及相关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学院统一组织结题。

4.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调动等原因确需变更,应及时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并提前3个月向学院本科教学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八、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者应填写文法与经济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相应申报书。

2. 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申报人请于2022101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发至学院本科生教学办公室邮箱562898393@qq.com)。由本科生教学办公室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填写《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6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文法与经济学院

                             20229月8

相关附件2023年文法与经济学院-教改项目通知附件.rar



(审核人: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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