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关于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关于2023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申请的通知

为加强我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水平与质量,进一提升我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开展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知如下:

、申报要求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培育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申报的培育项目要结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课题指南》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属于本学院正式在编教师;申请人具有独立开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在博士后不能申请。

三、资助数量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个系限报3项。如果多于3项,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排序择优推或评选,同类选题择优培育。

、资助额度及发放方式

1、国家社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培育资助额度2万,项目培育资助额度3万,由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后确定。

2、以审查合格后正式提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为资助费用报销条件。

3、经费预算与开支需要符合学院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求。

、结项要求

1、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认真开展项目书的论证与修改,要至少每个月有参加学术交流、专家指导或同行修改的记录累计不少于5次。

2、要及时加入 2023年国家社科年度培育项目申报群”并在项目培育群里反馈项目研究进度。

3、培育立项的项目论证书应该在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正式申报开始之前完成,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评议


、相关说明

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研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基金培育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育项目。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培育项目

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七、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者应填写文法与经济学院国家社科培育项目申报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同时电子版发送到科研秘书处彭桂珍老师邮箱(641731444@qq.com)


2项目申报于9月10日开始10月8日截止。申报资统一递送到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彭桂珍027-68893239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pdf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培育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pdf

 

 

 

文法与经济学院

2022年9月7日

 

(审核人: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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