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与经济学院2025级法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的工作进程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2025级法学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28日-12月1日。如对分流公示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卢老师反映。联系电话:(027)68893239 邮箱:562898393@qq.com。
法学与经济学院
2025年11月28日
法学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pdf
社会工作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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