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经济学院2025年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入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发布者: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2025级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你们好!为有序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及入党积极分子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

1.按照整体工作流程,在新生党员完成入学报到后,经学院审查确认党员档案和党员身份无误后,预计9月中下旬启动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工作。

2.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提前一定时间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申请手段包含“线上系统电子介绍信”与“线下纸质介绍信”两种,学院党委已接入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各位党员依据转出党组织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转接手段即可。

抬头:中共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委员会

接收党组织名称:中共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委员会

特别提醒:纸质介绍信需在开学报到时由本人交给学院党委负责老师。正式报到前暂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请不要邮寄组织关系介绍信。

二、党员档案投递

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学院的党员发展情况档案应与学籍(人事)档案一起投递,不得分开投递;

预备党员:党员发展情况档案可放入人事档案与学籍(人事)档案一起投递,也可由转出党组织密封(贴封条)后由本人在开学报到时交给学院党委负责老师。

三、入党积极分子接收与认定

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接续培养教育,学院在对入校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情况档案核查无误并参加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后,指派培养考察人继续培养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情况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谈话记录表、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

发展对象发展情况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谈话记录表、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书、团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人选推荐表、发展对象党校结业证书、思想汇报

特别提醒:以上材料不齐全的无法认定相关身份,需重新参与团组织推优流程。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预备党员材料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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