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4-09-25 发布者:法学与经济学院 浏览次数:

近期,在网络平台发现有培训机构以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MPA教学点名义,向社会进行研究生招生及考前培训宣传。为保障广大考生权益,维护学院办学声誉,特做如下严正声明:

学院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和个人设置教学点进行招生及组织考前培训所有假借学院名义从事研究生招生组织考前培训的行为都是非法行为。

、凡是假借学院名义进行研究生招生组织考前培训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活动,学院保留对从事非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培训机构收取、预收取的相关费用,与学院无任何关联;因轻信非法招生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和家长承担,学院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请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武汉科技大学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学校官方平台发布的为准。


特此声明



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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