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4日
指导教师 姓名 | 组长: 李莉 冯晓平 成员: 袁年兴 彭惠青 黄涛、雷德明、肖竹、高万芹、宁雯雯、柯燕 |
学院 | 法学与经济学院 | 班级 | 社会工作2001班 |
学生 姓名 | 韦露尧 魏清云 马治原 (武汉市洪山区鸿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3人) 张楠 张文祥 (武汉市青山区益公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人) 陈雪琴 马丹 (武汉市江岸区红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人) 郭晶晶 曾曼 黄婧曚 徐定心 刘梦婷 张小英 张路华 赵宇晨 樊颖 (武汉市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9人) 王梓萌 彭可 (武汉市惠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人) 吴平 王婷婷 (安陆市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人) 共计20名 |
实习类别 | □认识实习 □生产实习 R毕业实习 (请在相应类别前中打√) |
实习形式 | R分散 □集中 |
实习地点 | 武汉市洪山区鸿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3人) 武汉市青山区益公社会工作发展中心(2人) 武汉市江岸区红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人) 武汉市弘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9人) 武汉市惠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人) 安陆市安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人) |
实习起止日期 | 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7月2日 |
实习账目 | 类别 | 学生 | 教师 |
长途交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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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交通费 | 3395.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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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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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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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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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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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实际发生费用合计 | 3395.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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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拟报销费用小计 | 3395.4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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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报销金额 | 3395.43元 |
学院审核人: 带队教师:肖竹 学生代表: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