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推进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实施“3+1+2”本硕贯通式“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根据《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及《法学与经济学院2023年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要求,法学与经济学院拟选拔一批优秀本科生参加拔尖人才培育计划(以下简称拔尖计划)。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拔尖计划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

为确保拔尖计划各项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法学与经济学院拔尖计划工作小组,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选拔、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培养过程监管、学生学年考核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选拔对象

本次选拔对象为我院普通本科2021级在校学生。

三、选拔标准

思想政治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选拔条件要求进行选拔。

四、日程安排

1.准备阶段:11月16日-20日

制定2023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实施细则。做好拔尖人才培育计划选拔推荐的组织、宣传工作。

2.申报阶段:11月20日-22日

根据《法学与经济学院2023年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由学生自愿报名,填写附件2、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发表论文等)。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四楼辅导员老师办公室,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745927529@qq.com。联系电话: 68893239。

3.遴选阶段:11月23日-24日由工作小组根据《法学与经济学院2023年度“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择优选拔。

4.公示阶段:11月24日-27日

确定拔尖计划候选人名单后,进行公示。


                                  法学与经济学院

                               2023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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