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创新学生党员教育载体,提升学生党员教育活动实效,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现面向全院学生党员招募工作人员。
一、组织设置
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下设副主任(学生党建负责人)管理三个部门,分别为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部。各部门职能如下:
副主任(1人):统筹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完成学院党委布置的其他工作。
组织部(2人):负责全院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考核与民主监督工作,党务各项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组织协调党员档案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
宣传部(2人):负责各项会议、日常活动、特色活动通知、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党员日常培训教育及党课学习的组织筹划和协调工作。
监察部(2人):负责学院学生党员党内信息统计和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各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检查工作。
二、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能较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自愿加入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团结协作精神,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应为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其中副主任应为正式党员,组织部、宣传部和监察部负责人至少为中共预备党员。
三、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21日
四、招募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党员,于2023年8月21日12:00前填写《法学与经济学院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报名表》(附件1)一同报送至邮箱2501164@wust.edu.cn,纸质版在面试选拔时一并提交。
2.组织选拔。学院学生党总支、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组织报名人选参加选拔,根据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选,考察合格后,报院党委审核。
3.确定人选。院党委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