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从海外引进的,须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含)前回国,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8月31日(含)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工作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可向学校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1个。
2.学校遴选 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情况,组织评议工作,遴选出2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1个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3.公示上报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科技厅。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其中,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工作要整合资源,团队必须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
2.关于申报限制。已连续申报2次未入选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可以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3.各学院于2018年8月10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4.关于申报材料。校内申报遴选阶段只需要填写校内遴选推荐表中的主要内容(标注为红色的内容不需要填写),通过校内遴选的候选人(团队)再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人:邓映辉 邹清华
附件:
1、1、2018年度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校内遴选推荐表.doc
2、2、2018年度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校内遴选推荐表.doc
3、3、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