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法与经济学院2021级公共管理大类和2021级经济与贸易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文法与经济学院2021级公共管理类2021经济与贸易类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的工作进程安排,现将2021级公共管理类2021经济与贸易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4月15日-4月18日。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8893239。


文法与经济学院


2022年4月15日 



公管类录取公示.xlsx经贸类录取公示.xlsx

(审核人:李莉)

上一条:社工实习计划安排表 下一条: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第三批次调剂复试结果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