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度评优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1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评优管理办法》《武汉科技大学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暂行条例(试行)》文件精神,制订本学院评优的原则和办法。

一、评选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严格遵循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和安排本次评优工作。

二、名额分配

本次评优共包括集体评优一项:“优良学风班”;个人评优三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根据报备学工处的《法学与经济学院2021-2022学年度评优名额分配表》,根据各年级人数,分配评优名额,评优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学生

总数

学生干部总数

班级

总数

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

人数

比例

评选人数

比例

评选人数

比例

2019

347

111

11

10

2.88%

52

14.99%

22

19.82%

2020

350

111

11

10

2.86%

52

14.86%

22

19.82%

2021

347

124

11

10

2.88%

52

14.99%

22

17.74%

团委学生会

-

249

-

-

-

-

-

49

19.68%

总计

1044

595

33

30

2.87%

156

14.94%

115

19.33%

 

三、参照文件

严格按照《武汉科技大学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暂行条例(试行)》和《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评优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评比,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评优。对拒不履行缴纳学费义务,恶意拖欠学费的学生,取消其评优资格。对所有评选结果,必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方能上报。评优的基本条件参照《武汉科技大学优良学风先进集体评选暂行条例(试行)》中第三条和《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评优管理办法》中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要求。

四、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可靠: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无偏激言行。

(二)思想品德优秀: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举止文明,讲究社会公德,为人正直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习成绩优秀: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获得上一学年校奖学金。

(四)综合表现突出: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工作,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开展的各项有意义的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尊敬老师,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综合表现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五)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情趣高雅,无不良嗜好;注重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余文化体育活动。

(六)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优先或特殊考虑。

五、优秀学生标兵条件

(一)符合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上一学年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六、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热心为同学服务,社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强,能够以身作则,联系群众,在同学中享有威信。

(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工作中有思路,能结合本职工作大胆开拓,敢于创新,圆满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在社会工作或社会活动中取得明显实绩,得到组织肯定和同学公认。

(三)综合表现突出,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本专业培养方案外的课程挂科不影响)。

(四)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优先或特殊考虑。

七、评选要求

1、优秀学生标兵要求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要求获得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没有奖学金要求,但要求综合排名居于年级前50%且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本专业培养方案外的课程挂科不影响)。

22019级、2020级、2021级培养方案内全部课程(含通识教育课、基础平台课、专业课、实践教学模块等)都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32019级、2020级本科要求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

4一人不兼得多项荣誉。优秀学生干部以班级或者学生会为单位单独评选(主要参照现实工作业绩表现),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学生在年级内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参照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分数)。

5、参加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应认真阅读《优良学风班申报注意事项》,并按要求填写《2021-2022年度优良学风班申报表》《2021-2022学年度优良学风班申报情况一览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参评数据和支撑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法学与经济学院委员会

20221110    


(审核人:文法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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